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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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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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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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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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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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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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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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信息发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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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本单位重要会议、重大政策、重要活动的信息,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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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对应公开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应在公文印发后的第一时间公开;对重要会议、活动、政府决定等信息由责任处室、单位第一时间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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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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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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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网站内容更新情况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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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直属单位,区县局要按照职责分工维护更新各自相关栏目,新闻类栏目每日更新;不规则类动态每周更新;其他类最少每月更新;政策法规、访谈类信息最少三个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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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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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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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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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能保证更新频率的栏目在征得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信息中心统一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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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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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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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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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台重大政策及配套政策时要同步做好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根据要求在文件发布后提供由政策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文章或开展访谈。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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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台重大环保政策、环保标准及与公众相关环保政策时,由责任部门组织相关领导、专家以文章、访谈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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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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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监处、法制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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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时在局政府网站发布,展现,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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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心、办公室、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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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度重视网络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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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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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体系,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按应急处置方案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圈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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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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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宣教处、相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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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通过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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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针对性地组织撰写相关文章,及时在网站、新媒体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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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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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宣教中心,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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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政民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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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府网站政务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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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局政府网站“政务访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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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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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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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民意征集(网上调查)”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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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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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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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政策解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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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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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相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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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领导信箱、《政民零距离》等栏目,做好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工作,及时回答网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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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在线咨询”和“在线举报”栏目与北方网的联通;负责维护“回应关切”栏目同步抓取反馈市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和《政民零距离》回复信息。保障网上办事模块与市行政许可中心实现数据共享,满足公众在我局网站实现网上办事与结果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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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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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总队、信访办、审批处,相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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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民的意见和建议一般要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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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期限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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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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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办、审批处,监测中心及有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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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0(12369)环保热线负责对网民的意见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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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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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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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拓宽网站传播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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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府网站页面在搜索引擎中的收录比例和搜索效果。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加强移动终端应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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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9月底前完成我局政府网站进一步提升改造,丰富政府网站发布形式,提高整体水平。研究开通面向社交媒体的分享服务,加快移动终端上线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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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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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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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博、微信、微视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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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环保微博、微信信息与局外网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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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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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立网站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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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区县政府网站要第一时间转载、链接;发布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时,涉及到的部门和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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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转载国务院、环保部、市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更新局外网“综合新闻”栏目,每日不少于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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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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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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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积极向上级网站报送本级网站重要信息,做好政策解读、政务访谈、网上调查等内容的征集和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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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重要环保信息》、局外网“环境要闻”栏目等环保重要信息,定期向市政务网报送,积极协调环保类政策解读和采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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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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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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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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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府网站与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各类媒体的协同互动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政府网站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网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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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市委、市政府及我局重大环保新闻、重要环保信息,及时更新至局外网"环境要闻"栏目,并力争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登载宣传,1次/日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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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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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宣教中心,相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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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政府网站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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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落实信息内容建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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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是本级政府网站信息的主要提供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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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直属单位认真履行公开职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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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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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相应的信息内容保障方案,确保栏目信息维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对信息维护情况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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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局网站读网值班制度,每日监测网站内各栏目更新情况,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及时维护更新。各单位联络员每月上报值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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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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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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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立信息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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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联络员制度,各部门要确定1名负责网站内容建设的联络员,承担网站内容建设的具体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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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在局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及相关沟通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是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要确定1名信息员及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编写;宣教处承担建议意见处理员职责,负责对外公开内容的编撰、协调、发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载体的升级、维护、运行等技术保障,并不断满足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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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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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处、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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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员、联络员及政民互动意见建议处理员制度,负责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收集、撰写,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沟通联络及承办公众通过政民互动交流提出的意见、建议、诉求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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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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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好重点、热点和敏感信息发布的内容、途径和方式。要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和责任,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防止发生失泄密问题。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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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谁发布、谁负责保密审查”、“先保密审查、后对外公开”的原则,对重大、热点和敏感问题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防止发生失泄密问题。当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局领导认为需要局保密委审核把关时,由处室将材料报保密委(人事处)把关后,反馈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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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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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宣教处,各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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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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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完善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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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推进本部门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研究制定网站建设管理规范和相关工作规程,完善相关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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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各单位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管理程序,确保网站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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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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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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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推进集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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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市级政府网站群统一数据平台,优化和完善政府网站结构布局,规范数据接口标准,通过统一的数据平台进行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下属单位的网站逐步整合到本部门网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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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局系统内6个单位网站,统一由信息中心管理, 10月底前提出我局网站集约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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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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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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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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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在2014年基础上根据政府网站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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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局政府网站的提升改造、安全管理、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并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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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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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加强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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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举办培训班,对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层次、分批次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办网和管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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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举办网站管理及信息公开培训,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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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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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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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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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日监测、年评估"的网站考核评价机制。规范考核标准。规范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互动回应、服务实用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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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建立我局网站“日监测、月通报、年评估”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市政府办公厅考核扣分的栏目或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应处室单位在局年终绩效考核信息公开指标项中相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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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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