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6年 第21号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进一步形成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文件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我们整合修编了《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光伏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黄金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现予以发布,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电解金属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63号公告)、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 合成革行业》(HJ 449-2008)、《清洁生产标准 汽车制造业(涂装)》(HJ/T 293-2006)、《清洁生产标准 电解锰行业》(HJ/T 357-2007)同时停止施行。
附件:1.《电解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2.《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3.《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4.《光伏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5.《黄金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