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汽车30万台DQ500双离合自动变速器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22-24538908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
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
时间
|
大众汽车30万台DQ500双离合自动变速器项目
|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
建设地点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现有大众汽车厂区内
|
2018年2月1日
|
津环保许可验〔2018〕1号
|
2018年2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