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 市商务委 市科委关于同意
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市级生态
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
按照《天津市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生态工业园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经天津市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小组审查,现同意《实施方案》予以备案,并请你区按照该方案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
你区在生态工业园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落实规划实施建设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要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结合园区特色,优化规划指标,强化项目支撑,切实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要及时向天津市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小组报送园区建设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每年对生态工业园建设绩效进行自评价,并于次年5月份前将年度自评报告报送协调小组办公室。
市环保局 市商务委 市科委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