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车制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2018-05-09
 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车制造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22-24538909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自行车制造二期项目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泰安道与爱玛路交口

天津富士达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拟投资2.4亿元人民币在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泰安道与爱玛路交口建设自行车制造二期项目。项目四至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一期用地,北至爱玛路。项目占地面积95847平方米,建筑面积78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3栋生产厂房(3号—5号厂房)、4栋办公车间(2号—5号车间)、1栋垃圾房、1栋油漆库、1座锅炉房、1座食堂等;3号厂房内设铝加工线1条、铝焊接线5条、焊后铝车架T4处理线3套、铝车架T6处理线3套、铝车架喷涂前处理线1条、铁加工线1条、铁焊接线5条、铁车架喷涂前处理线1条、车架喷涂线3条、装配线3条,4号厂房内设碳纤维车架成型线4条、碳纤维车架加工线2条、碳纤维车架补磨线7条、碳纤维车架涂装线4条,5号厂房内设轮辋线2条、整车装配线2条;锅炉房内设4/时燃气蒸汽锅炉1台、6/时燃气蒸汽锅炉2台,4号厂房内设2/时和4/时燃气热水锅炉各1台,5号厂房内设1.5/时和4/时燃气热水锅炉各1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档自行车、电动自行车143万辆(其中铝架车100万辆、铁架车37.4万辆、碳纤维车5.6万辆)的生产能力。项目供水、供电均由园区市政管网提供,供热由自建燃气锅炉提供,制冷由空调提供。项目环保投资约1714万元,占总投资的7.14%

废气治理措施:研磨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水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吸收处理后排放,有机废气经“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燃气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外排。喷砂粉尘经设备过滤后在车间内内排放,热压成型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通过“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燃气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悬浮物、镍离子、锌离子、氨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动植物油,车间金属离子镍、锌经3#厂房预处理设备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一期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后废水最终进入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天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和生产废水一起外排。

噪声产生后通过设置独立喷房、设备减振、安装消声器,建筑隔声等措施后排放。

生产固废产生后通过设置相应的暂存间暂存,最终危废通过有资质单位外运,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外售。

201859日—2018515

 

进行了两次网上公示和报纸公示,同时通过填写了100份公参调查表,调查人员100%同意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