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新建测井仪刻度间和放射源临时暂存库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22-87671544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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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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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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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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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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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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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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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新建测井仪刻度间和放射源临时暂存库核技术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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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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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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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高新区黄山道4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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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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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环保许可验〔2017〕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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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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