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天津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3月20日
(联系人:市清新空气分指挥部 李鹏
联系电话:87671524)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