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0018号提案的答复
类别:A
签发领导:温武瑞
是否公开:是
中国致公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天津市雾霾控制的对策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委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加强污染源解析工作
天津市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工作开展较早,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2014年,我局首次对天津市PM2.5来源进行解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该结果为《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制定及实施提供了重要技术保障。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为适应新环境形势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保污染源治理的精准定位,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和南开大学共同承担的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天津市大气颗粒物精细化源解析》项目,于2016年不同季节在全市16个区县23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连续采集颗粒物样品,共获得PM2.5和PM10有效样本3000余个,并按照地理位置、发展程度等综合因素将全市划分为中心城区、环城区、滨海新区、东北远郊区和西南远郊区等五个区域,对不同区域污染及来源特征进行分析。目前采暖季和风沙季的研究结论已经应用于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指导工作中,其他季节的阶段性成果正在陆续整理中。
精细化源解析工作通过技术方法找准污染问题,迈出了我市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的第一步,本项目研究成果可为当前我市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结构,不同污染源排放条件下的大气污染管控提供重要技术支持,有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指导。
二、构建多元主体的跨域合作治理新模式
(一)严格落实减煤任务
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全市范围禁止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和工业燃煤锅炉,严格控制燃煤供热锅炉房项目审批,建成区禁止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积极推进节能环保改造,加快电煤清洁利用,全部完成全市主力电厂机组煤炭清洁利用改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成有关电厂的改燃关停工作,实现比2012年净削减煤炭消费总量1000万吨。
(二)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支持
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要求,市政府制定了《清新空气行动方案》,确定了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等8大类任务,计划投入资金966亿元。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分年度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方案,采用“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定额补助”等方式,对燃煤锅炉房改燃、工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超净排放、堆场扬尘治理、渣土处置场建设、公路机扫水洗设备车辆购置、餐饮企业油烟治理、散煤清洁化替代、先进民用炉具推广等1000余个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截至2016年底,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270亿元,超出计划30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413亿元,充分发挥了引导作用。
(三)综合运用经济政策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为引导企业主动减排,加快转型升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二氧化硫等4种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及差别化收费实施细则(试行)》》(津发改价管〔2014〕272号)和《关于调整烟尘和一般性粉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352号),分别从2014年7月1日和2015年5月1日起,提高二氧化硫等4种污染物,烟尘和一般性粉尘排污费征收标准,并实行差别化收费,排污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三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我市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境保护税。实施费改税将根本上解决现行排污费征收执法刚性不足,制度缺乏强制性、规范性等问题,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前正在按要求抓紧制定环境保护税征收方案,确保如期征收。
(四)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是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环保政务网站设置政策解读、在线访谈等栏目,在环保有关政策出台的同时,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情况。二是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每月召开例行记者发布会,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执法情况及典型案例、环保重要工作进展和重要政策解读等情况。三是充分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工作动态、环境新闻,不间断向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环境信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四是坚持做好环保公众参与,在颁布实施《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前,在市场监管和环保政务官网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积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环境问题的解决过程中。
三、强化治霾支撑技术研究及相关环保产业开发工作
我市将大气污染预警、成因分析以及治理技术等作为重要科技工作。“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综合观测与成因分析技术研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获取国家支持,目前项目在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立体综合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重点污染源防治技术评估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同时,围绕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等方向,我委组织实施了“垃圾飞灰资源化处置技术及应用”、“建筑施工扬尘的集约化治理技术”、“微生物-软锰矿同步烟气脱硫脱硝”等一批科技项目,取得了一批科技成果。
随着火电厂、锅炉、钢铁行业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收严,天津市环保系统从示范、政策支持、技术引进等方面推进了烟气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等技术的发展。一是天津市环保局联合有关委办局引进煤炭清洁燃烧技术、高效除尘技术、脱硫技术和脱硝技术,在金耀集团和华苑供热站实施工业锅炉和供热锅炉煤炭清洁燃烧及高效污染治理技术试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对先进技术的示范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鼓励。二是天津市环保局2015年3月发布《天津市煤炭清洁利用环保监管暂行办法》(津环保气函〔2015〕111号),该文件要求煤炭清洁利用项目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达到10mg/Nm3、35mg/Nm3和50mg/Nm3,对达标项目给予环保电价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支持。从政策上鼓励烟气脱硫脱硝、高效除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治理装备技术发展。三是引进美国杜邦的臭氧氧化脱硝技术、引进丹麦的烧结机脱硫技术,服务于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良好的效果。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