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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25575/2017-0123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标  题: 《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4月28日
主 题 词:    
       


           《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2017424

 

为严格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加快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度,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413,我市印发实施《天津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的特点:

一、4个清单

《工作方案》以年度目标和突出问题为导向,突出了目标指标、工程任务、专项治理和组织实施4个清单,逐一明确了各项治污减排和监管考核目标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二、719项任务

《工作方案》共安排了5个方面719项重点任务。一是深入加强燃煤污染治理。10月底前,中心城区全部、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35蒸吨及以下、其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关停公共煤电机组4套、自备煤电机组3套。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其他区政府所在街镇实现散煤无煤化二是深入治理扬尘污染。严格落实各类施工项目和工业堆场控尘措施,实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覆盖。实行各区降尘量月考核排名。深入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三是深入治理机动车和船舶污染。实施重型货车和国I、国标准轻型汽油车外环线以内限行,开展重型柴油货车DPF安装;9月底前供应国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快调整天津港煤炭转运方式,完成天津港散货物流搬迁治理。四是深入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完成重点行业升级改造治理100项。按照关停取缔一批、转型升级一批、严格监管一批的要求,8月底前对8565小散乱污企业逐一整治到位。实施10个行业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五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 “1+X+Y”治污模式,严格落实五个一保障方案和环保专职网格员管理办法,做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三、15个专项整治

围绕冬季清洁供暖、煤炭质量专项整治、燃煤锅炉改燃并网、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天津港煤炭转运调整方案、非法售油及劣质油专项整治、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臭氧专项整治、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涉农区高架视频监控方面,开展15个专项治理,确保落地见效。

四、6种考核问责方式

1依据市委、市政府《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其补充办法,运用经济奖惩、区域限批、公开约谈、组织追责等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2、市政府每周对空气质量综合排名最后1位和综合指数、PM2.5浓度不降反升的区进行约谈;每月对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后3位的区实行挂牌督办。

3严格执行《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实施年度绩效考核。

4、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制定实施《天津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以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督察对象,并下沉至部分重点街镇、工业园区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地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5、成立市级环境保护监察工作组,对地方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察。

6、充分发挥各区各部门考核问责主观能动性。强化部门对区的考核;强化各区对各级乡镇街、各级网格长(员)、专职网格监督员的考核,坚决杜绝零追责